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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运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04

各学院(部)及全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为切实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2018级新生。

二、资助方式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校内勤工助学、学费缓交、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其中,建档立卡、低保户、优抚对象、一年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多项资助。

三、申请办法

所有学生申请上述资助之前,均需通过困难认定: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出来并签名,然后交给学院(部)辅导员,同时,电脑端登陆学校数字化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点击困难认定,填写问卷,学校汇总后导入全国资助系统,等候上级认定。

1.国家助学金:经广东省认定为困难的学生,无需填写申请表,即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候进一步通知);

2.大学新生资助专项:仅限广东籍新生,登陆学校数字化服务大厅,点击困难补助,选择“2018级困难新生资助专项”开始申请,同时下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2018年版),填写后打印出来签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起送学院(部)审核;

3.临时困难补助:登陆学校数字化服务大厅,点击困难补助,选择“7-9月份临时困难补助”开始申请;

4.学费缓交:无力一次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可登陆学校数字化服务大厅,点击困难补助,选择“学费缓交”开始申请,缓交金额上限为6000元,缓交期限将根据广东省认定的困难等级定,最长至明年4月25日;

5.国家助学贷款:另行通知;

6.校内勤工助学:报到期间可到“绿色通道”帐篷咨询,迎新结束后可到校自强社(励耘街8号,电话:6126880)咨询,或加入2018级新生兼职Q群831501985;

四、时间安排

学生需于9月16日之前完成申请,并把所需材料交给学院(部)辅导员,学院(部)需于9月19日之前完成审批,学生资助中心将于国庆假期之前公示名单。

五、表格下载

所需表格及更多资助信息,可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网下载和查阅,也可关注资助中心官微BNUZXSZZ。

联系人:贾老师,办公电话:6126250,校园短号:676877。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双面打印).docx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2018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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