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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知】关于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的通知
作者: 编辑:运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9-07为切实做好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2017级新生。
二、资助方式临时困难补助、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学费缓交、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或今年暑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多项资助。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国家助学金:填写《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加盖公章),报到后第一周交给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
2.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广东籍的新生,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非广东籍的新生,填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报到后第一周交给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
3.申请校内勤工助学: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填写《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报到期间直接提交到“绿色通道”帐篷,其他时间交到校自强社(励耘街8号,电话:6126880);
4.申请学费缓交:无力一次性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填写《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报到后第一周内交给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所在地未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可填写《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及预报名表》,报到后第一周交给所在学院(部)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
四、审批程序学院(部)审批后于9月11日(下周一)之前,把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表格下载所需表格可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网下载.
联系人:贾老师,办公电话:6126250。
特此通知。
相关表格如下: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2017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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