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休闲体育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编辑:运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1-05

为进一步规范休闲体育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增强教师实践教学指导的操作性,同时增强学生对专业实践的认知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操作能力,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休闲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休闲体育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休闲体育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初级体能训练、中级体能训练、高级体能训练、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综合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内容。其中,初级体能训练、中级适能训练、高级体能训练按照学校集中授课课程管理方案执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只涉及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和专业综合实践课程。

一、目的

专业见习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通过休闲体育专业场域的观察和考察,广泛接触休闲体育专业相关的机构、赛事、活动,形成宽阔的专业视野,达到对休闲体育专业的基本认知。

专业实习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通过专业场域的实践活动参与,学会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形成专业操作能力,达到对休闲体育专业的技能和知识的深入掌握。

专业综合实践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对专业综合的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形成休闲体育专业综合运营管理能力,达到在不同的场景下对休闲体育专业的技能和知识的灵活运用。

专业场域指休闲体育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团,基金等组织的赛事,活动,项目,课程,研讨会等。

二、学分

专业见习(4学分):第一和第二学年执行,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见习情况和提交报告的质量给成绩,具体评分原则见《运动休闲学院专业见习报告(模板)》。

专业实习(4学分):第三学年执行,第六学期末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和提交报告的质量给成绩,具体评分原则见《运动休闲学院专业实习报告(XX方向模板)》。

专业综合实践(4学分):第七学期前九周执行,第七学期末给成绩,具体评分原则见《运动休闲学院专业综合实践报告(XX方向模板)》。

三、原则

专业实习方案和专业综合实践大纲统一报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审核通过后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和考核方式,若需变更,由教研室提交说明。

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采用报告的方式考查。专业综合实践采用论文、策划方案、实践报告等方式考查。

四、组织

专业见习以学生自主实践为主,集中实践为辅,指导教师由理论教研室负责安排。

专业实习应有不少于2学分的集中安排内容;自主实习由学生提出,并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教研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自主实习,指导教师由各专业方向教研室负责安排,成绩报送教务人员前需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

专业综合实践,由专业方向教研室统一安排指导教师,集中组织在校内外进行实践,指导教师由各专业方向教研室负责安排,成绩报送教务人员前需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

五、费用

自主实践产生的费用由师生自理,集中实践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教师部分需提前申请通过,方可报销。

实践教学课程若需产生费用,需在提交给学院的方案中进行费用详细说明,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实践教学课程若需安排境外项目,需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签署合作协议和安全保证书。

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师课酬按照人事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休闲学院

 2018年11月5日



        上一条:运动休闲学院《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