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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强校”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和 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运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5-24校内各单位:
广东高校“创新强校工程”校级科研项目旨在培育和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 “创新强校”建设规划以及前期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现进行 2015年度项目的结项以及2017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项目结项工作
2015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平台已满2年的研究周期,请相关负责人查阅“创新强校”2015年度项目拟结项汇总表(附件1),参照《关于2015年度“创新强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校级科研项目与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申报指南》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填制结项材料,并按照下列流程和时间,完成结项工作:
1、6月9日下午五点前,各院(部)统一将加盖公章的结项报告(附件2或3,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佐证材料报送科研处,并通过腾讯通发送电子版。注:结项报告中经费决算表的数据由科研处统一向财务处申请,并通过腾讯通发送给负责人进行填写。
2、6月1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6月22日前,向负责人反馈结项验收结果。
二、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本年度“创新强校”校级科研项目遵循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计划立项数不超过 3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附件4)。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不超过一项。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1)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2)项目主要内容已经由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申报并获得校内外立项支持的;(3)校级科研项目中止或未结项的。
4、成果内容须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且以有效方式标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第一单位。
◆申报程序:
1、6月9日下午五点前,各院(部)统一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附件5,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申报汇总表(附件6)报送科研处,并通过腾讯通发送电子版。
2、6月1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6月25日前,在科研处网站公布立项名单,随后签订项目合同或承诺书。
请申报单位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邢老师 6126537
附件:
1.“创新强校”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结项名单
2.“创新强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人文社会科学)
3.“创新强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
4.“创新强校”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项目申报书
6.“创新强校”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