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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休闲学院特色项目集训队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0-19

为加强学院办学特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特色项目的创立,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为加强我院特色项目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特色项目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竞赛训练中心负责对学院的特色项目运动队进行日常管理;

三、特色项目集训队的基本条件是:

1、该项目具有强烈的运动休闲特色。

2、该项目成绩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为优势地位。

3、该项目为国内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运动项目。

4、该项目集训队必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组建。

四、特色项目集训队的日常管理:

1、训练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参照执行《各项目代表队组建与管理办法》,保证训练学时,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3、特色项目代表参赛经费由学院支付。

五、特色、优势项目集训队的奖惩

1、院队取得的成绩按照《运动休闲学院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奖励。

2、竞赛训练中心每学年对各特色项目集训队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特色项目集训队资格。

六、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竞赛训练中心。

七、本管理办法于颁发之日起执行。

竞赛训练中心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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