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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休闲学院特色项目集训队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0-19为加强学院办学特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特色项目的创立,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为加强我院特色项目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特色项目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竞赛训练中心负责对学院的特色项目运动队进行日常管理;
三、特色项目集训队的基本条件是:
1、该项目具有强烈的运动休闲特色。
2、该项目成绩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为优势地位。
3、该项目为国内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运动项目。
4、该项目集训队必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组建。
四、特色项目集训队的日常管理:
1、训练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参照执行《各项目代表队组建与管理办法》,保证训练学时,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3、特色项目代表参赛经费由学院支付。
五、特色、优势项目集训队的奖惩
1、院队取得的成绩按照《运动休闲学院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奖励。
2、竞赛训练中心每学年对各特色项目集训队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特色项目集训队资格。
六、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竞赛训练中心。
七、本管理办法于颁发之日起执行。
竞赛训练中心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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