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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运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2-1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见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

二、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数量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8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10项。

请注意:项目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各类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科研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上述1、2、3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月7日11: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在系统中上报,并于1月16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

2、上述4、5、6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月7日11: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于1月8-10日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最终推选认定申报的项目名单,并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申报,纸质版申报书于1月16日17:00前提交。

3、上述所有项目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月7日11:00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邢老师6126537

 

附件:

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汇总表.xls

3、                  附件3:申报书.rar

科研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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