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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实施办法

作者: 编辑:叶翔翔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0-19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及培养规格要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体系改革,在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基础上,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导学。

三、建设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着重研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内容、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等,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实用性。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1. 培养目标。各专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和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在明确专业基本特点、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 培养规格。面向地区经济和行业需要,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构建基于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从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三个方面设计人才培养规格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在知识结构方面,明确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必须了解掌握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知识内容。在能力结构方面,明确学生需要具备的专业能力和就业能力,以及应具备的技能和证书。在素质结构方面,明确学生应具备思想、文化、专业、身心等素质。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辅修、科研等方面的指引,通过升学指引,培养学生进一步深造的能力;通过就业指引,针对就业方向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通过辅修第二专业、攻读双学位指引,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择业竞争能力;通过科研指引,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 课程设置。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修订教学计划,完善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专业基础课要求宽、求厚,专业方向课要求精、求特色,专业选修课要多样、实用。通过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课堂讲授学时数等,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要注意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避免内容交叉重复。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4. 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 从课堂学习和实践教学两方面探索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堂学习模式方面,制定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导学,指导学生自主学习。一门课程的导学一般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学习方法、评估方式、必读书目、选读书目、重要刊物及网站等内容。实践教学模式方面,从内容设计、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对社会调查、实验实训、课程实习、小组研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进行指引。

四、申报条件

1. “人才培养方案”项目建设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5人,由专业带头人、主讲教师等组成。专业带头人原则上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专家教授担任。

2. 项目按专业建设,允许相关专业教师跨院系参加项目建设。

五、项目资助与管理

1. 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1万元,结题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拨付其余款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调研、资料、人员补贴等费用支出。

2.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要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度。经费由项目主持人支配,院长审批。

3. 本学期第17周学校组织检查,下学期第12周组织验收及评审,保证08级新生入学时人手一册。学校对优秀“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奖励。

4. 现有专业应根据需要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新增专业应及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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